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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互联网协会办公管理制度
文章来源:站内  上传时间:2020-05-21  浏览次数:17080次

  为了加强协会内部办公管理,明确和遵守其职责,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,使协会日常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,制订本制度。

第一条 本制度适用于协会所有人员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。

第二条 协会所属的秘书处,要明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;制定工作计划,完成年度终总结;同时,提供或通报部门工作信息。

第三条 秘书处为协会综合办事机构,下设办公室和会员部,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减部门。

(一)办公室:协调处理协会日常工作包括起草年度计划、总结、请示、报告,信息交流、大事记;负责办公发文、函文邮寄;负责文书档案、负责财务、会务和车辆管理;每年承担省民政厅要求的社团年检;完善协会各项管理制度、规章和办法并组织实施;接待举报、投诉、申诉;

(二)会员部:负责会员管理、会费收取及会员联络和服务工作;承担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组织筹备工作;负责分支机构组建与管理协调,结合行业发展需要组织研究制定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,促进企业规范服务,维护用户合法权益。

第四条 协会工作人员要遵守岗位职责,保证工作质量与效率;服从工作安排,完成本职任务。

第五条 工作时间,协会工作人员要遵守作息时间,有事请假;人际交往要保持仪容、仪表、礼仪、言语、行为等端正规范;提倡合作精神,体现良好的文明素质。

第六条 工作人员休假。专职人员工龄在10年以下的,每年为10天,10年以上的为15天;兼职人员按原单位规定执行。

第七条 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订购机票,由秘书处统一负责,定点订购并抽验(特殊情况除外);火车票原则上由个人负责订购。需要接送站的,填写《出差接送站申请单》,由秘书处负责安排。特殊情况下如需使用个人车辆的,经秘书处商量或同意,协会视情况给予补助。未经秘书处同意,使用其它交通工具的,费用及安全事项由本人负责。

第八条 办公文件的借阅、使用要及时归档,需要销毁的按规定及时销毁。秘书处负责年底统一文件归档。

第九条 文件起草要填写《辽宁省互联网协会发文稿纸》单,由拟稿经部门核稿后,最后由理事长签发。秘书处形成文件文档,再由拟稿人校对签字后发出。

第十条 工作人员领取办公物品要进行登记。

第十一条 秘书处要建立固定资产总账,每年进行一次汇总核查。

第十二条 要经常打扫室内卫生,保持公共环境清洁,营造良好的办公氛围。

第十三条 各部门需要的报刊,由秘书处统一办理。

第十四条 凡违反协会相关规定的,协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;严重的或解除合同关系或退回原派驻单位。

     第十五条 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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